2月14日下午,信陽市新七大道南側一家房地產策劃企業半空中狂撒人民幣,市民圍觀哄搶 CFP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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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7日,一則題為《河南信陽一房企搞宣傳狂撒10萬現金過半被風捲走》的報道在網上引起軒然大波。有人慨嘆為啥這樣的好事自己沒碰上;有人說撒錢缺乏對人的尊重;還有媒體說,是不是三四線城市的房地產泡沫來了
  撒錢的究竟是一家怎樣的公司,緣何要用撒錢的方式宣傳,真的撒了10萬元嗎現場到底有沒有人受傷本報記者趕赴河南信陽展開調查。
  十萬元現金像扔紙片一樣從3樓拋下,送給樓下的市民。這是一個怎樣的場景
  2月19日,信陽市出租車司機王軍仔細看完手機上的一條新聞,開始琢磨當時的場景。他嘆了口氣道:“早知道我也去搶上幾張。”2月14日下午,信陽一家房地產企業號稱拿出10萬元現金,以拋撒的形式,向市民派發。隨後,該事件在網上引起軒然大波。
  撒錢事件網上火相鄰店鋪不知情
  年後收假沒多久,信陽市新七大道南側的一家電器店里來了兩個警察,想瞭解隔壁“蘇博樓企房展廣場”的情況,“2月14日下午,他們是不是從樓上往下扔錢了”
  儘管有所耳聞,但店員們無人目擊經過。一個店員解釋:“當天是元宵節,又趕上情人節,沒什麼生意,附近幾家店鋪都提前關了門。”有店員甚至至今都沒弄清楚,那家門面究竟做什麼生意,闊綽到能一次性拋撒10萬元現金。“不是瘋了,就是有別的目的。”一個店員說,那家公司搬來沒多久,剛開始裝修,應該與房地產有關。
  “警察沒來以前,我還以為是網上的謠言呢。”店員王艷(化名)分析,按理說,事情在網上炒得那麼熱,自己應能從周圍人嘴裡聽到一些消息,但他什麼也沒聽說。周圍幾家門店的工作人員也都沒有目擊和聽說此事的整個過程。
  更多的人對於這件事情的知曉來自於2月17日中國網的報道:2月14日下午3時10分,活動現場,面額1元至100元的人民幣從該企業二樓飄然而降,眾多市民蜂擁爭搶。很多人手裡都抓有一把5元、10元不等的小鈔,搶到百元大鈔者甚少。此輪搶錢最幸運者為一王姓市民,由於一沓百元大鈔空中未散開,被該男子一人獨搶,約有千元。該報道繼續說:“下午3時30分,第二輪撒錢開始……爭搶中,有人衣服被撕爛,有人倒地受傷。”
  警方:當日無人報警撒錢也沒那麼多
  2月19日下午,事發已過去5天,在信陽市新七大道南側的“蘇博樓企房展廣場”外,《華商報》記者現場看到,所謂的“蘇博樓企房展廣場”,只是一棟6至8間二層門面大小的連體門面樓,因為路旁的灌木擋著過往行人的視線,市民很難留意到門面外的事情。在負責該地區治安的警察看來,這是一塊人流量不高的區域。
  樓內正在裝修。一名工人說,他們從2月15日開始施工,最快完成裝修至少需要兩個月。張貼在門面外的海報顯示,4月28日,這裡將進行一場房交會,其中,“裸模”二字被用了放大加粗的字體。
  2月19日,信陽市公安局羊山分局警方接受了《華商報》記者的採訪。警方表示,事發三天后,他們“看到網上的報道後,才知道此事”,“剛看到這條新聞的時候,我們感到很吃驚,無論他們的初衷是什麼,按照程序,這類大型活動要提前20天向我們報備才能進行,但他們沒有,如果像網上所說,還有多人受傷,這就是一件很嚴重的事情。”負責此事的警察說。
  該警察說,當地110指揮中心2月14日和15日兩天均未收到有人報警的信息。隨後,警方傳喚該公司的負責人,對現場商鋪進行走訪,初步證實該公司確實舉行了拋撒現金的活動,“反正我們瞭解的情況是,當時1塊、5塊和100塊的鈔票都有,但絕對沒有10萬元那麼多。”該警察明確表示:現場並不像網上所說的,出現了大量人群和車流、交通嚴重堵塞,警方也未接到報警,更不存在“及時趕到現場疏散”。截至2月19日,也未證實“有人傷亡”,更沒有找到傷者。
  警方表示,以目前掌握的情況看,該公司為了宣傳舉行了此次活動,涉嫌違反《銀行法》和《人民幣管理條例》,還可能違反《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規定。但目前,他們還處在搜集證據階段,仍無法明確定性。
  撒錢後涉事公司曾請媒體報道被拒
  “蘇博樓企房展廣場”目前的使用者為一家名為“信陽蘇博商務咨詢有限公司”的公司。該公司在工商部門註冊的信息顯示,法人代表姓張,女,公司的經營範圍涉及房產團購咨詢、商務團購咨詢、策劃。成立日期為2013年7月4日,註冊資金為200萬。據瞭解,該公司有兩名股東,張某,1991年出生,為該公司的小股東,信陽當地人,另一名股東朱某,1978年出生,湖北人,為該公司大股東。
  有媒體表示,活動結束後,該公司曾掏錢希望當地媒體進行報道,並註明舉辦方名字,但遭到拒絕。
  《華商報》記者調查發現,“信陽撒錢事件”最早出現在網上,是2月15日上午11時24分,一個名為“我懂得918”的新浪微博賬戶連續發佈4條微博,講述了撒錢經過,配有圖片,同時還稱“信陽市民搶現金紅包火了,竟然發生了踩踏事故。”隨後,這個只有6名粉絲的微博賬戶不再發佈任何信息,但僅僅過了20分鐘,一個名為“蘇博樓企”的新浪微博賬戶開始向信陽、河南,甚至中央電視臺在內的多家媒體推送這條信息。新浪微博賬戶“蘇博樓企”為一個經過認證的藍V賬戶。該賬戶的介紹信息就是“信陽蘇博商務咨詢有限公司”。
  不斷推介:微博、微信、紅包一個都不少
  其實,早在2月8日,該微博已經開始在各大論壇、微博、微信上對“現場撒現金”一事進行預報推廣,標註具體時間、地點,還專門表示,轉發此條消息至朋友圈,積攢10個截圖發給“蘇博樓企”的微信賬戶,就可額外領取30元小紅包一個。由於該微博粉絲實在太少,仍未引起網友註意。事後,雖有網友在網上曬出了自己領到紅包,但寥寥無幾,而且無法確定真假。
  2月15日,新浪微博賬戶“蘇博樓企”繼續向各大媒體推送,甚至在下午4時45分,發微博稱“願傷者儘快恢復健康。希望以後此類事情不在(再)發生。”弔詭的是,僅僅三分鐘後,微博“蘇博樓企”又以“搶紅包發生踩踏事故”為話題,再次在新浪微博上發起話題討論,但應者寥寥。2月17日,“中國網河南頻道”報道此事,才引起廣泛註意。
  2月20日,新浪微博賬戶“蘇博樓企”將此前發佈的撒錢部分內容進行了刪除。只是這起上了網才被警方註意的公共事件,因為沒有現場第一手信息,給警方處理帶來了不少麻煩。辦案警察稱:這件事很棘手,信陽市羊山新區是才成立10年的新開發區,他們此前也沒遇到過類似情況,信陽市公安局法制科也對此事正在研究處理結果。
  信陽市房管中心:
  要求當地房企禁止參加“蘇博樓企”商業活動
  雖然此事難住警方,但當地媒體人士認為,這次炒作錶面簡單,記者網上發現照片,然後道聽途說採訪發佈信息,好似帶有極大偶然性,但背後也可能涉及可能的利益關係和高手點撥推送。
  昨日,又一條關於“蘇博樓企”的消息在網上傳開。消息稱:全國五一勞動獎章、2008感動中國候選人、全國道德模範黃久生髮布聲明稱:近日信陽“蘇博”某DM印刷品擅自印刷“總顧問黃久生”,並告訴讀者此“黃久生”就是道德模範本人,嚴重誤導輿論。本人此前從不知道《蘇博××》這個印刷品,更沒有同意為其做顧問,該印刷品之說,純屬謊言。
  新浪微博賬戶“蘇博樓企”鏈接的網站上,也公開回應:黃久生與蘇博樓企同為中國知名愛心人屍愛心企業,愛心緊相連。怎可被小人一石擊二鳥親,石頭搬大了,砸的可是天使!有愛心的朋友們請轉發至朋友圈!將愛心和正義傳遞!
  隨後,昨日下午3時50分,新浪微博賬戶“蘇博樓企”發佈消息稱:因關於前幾天的撒錢活動導致部分競爭對手因眼紅而惡意中傷我公司。我公司特此聲明:我公司絕非睚眥必報的小人公司,本公司也從不惡意誹謗中傷及針對其他公司。請凡惡意中傷,胡亂誇大我公司活動導致後果的企業好自為之,我公司在必要時將會採取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尊嚴
  同日,信陽市房地產管理中心下發了《關於禁止參加蘇博樓企房屋廣場招商會的通知》,要求信陽市轄區內房地產企業禁止參加蘇博樓企舉辦的商業活動。
  對話涉事公司負責人:
  “就是過年想讓大家熱鬧一下”
  公司“火了”,該公司朱經理卻顯得十分苦惱。他說,不知道自己的電話號碼是如何被泄露的,從2月17日以後,大量陌生電話打到他的手機上。
  “別人都說我們這次火了,我們自己都不知道是怎麼回事。”2月19日晚,該公司大股東朱某在該公司企劃部王姓男子的陪同下,接受了《華商報》記者的採訪。
  朱某一再強調,微博、微信以及網站他自己一點都不懂,不知道為什麼會有他們的網站和微博賬戶,並稱,在該事件中,他們沒有炒作。華商報:做這件事的初衷是什麼
  朱某:就是過年想讓大家熱鬧一下,與其花錢打廣告,不如發給老百姓,就這麼簡單,沒有別的。
  華商報:前期做了哪些準備呢朱某:就是給周圍老百姓說了一下,有這事,大家來領錢,就這麼簡單。
  華商報:沒有利用一個經過認證的“蘇博樓企”的微博和微信賬戶推送過這件事
  朱某:我們公司對網絡這一塊非常不瞭解,如果我們想弄這事,一早就弄了,我們也沒想著怎麼樣,就一夜之間爆紅了,這事我們真沒有想到。
  王某(插話):我們要真的想用這件事炒一下,早就開始做了,以前,我們做了很多好事啊,去年,我們搞了一個步行活動,在全市影響多大啊,路上還救了一個被摩托車撞傷的人,我們還在感恩節那天去關愛兒童成長,獻愛心,炒作這個多好,所以說,沒這個必要,我們還是想好好做企業。
  華商報:這個微博認證是需要你們提供營業執照的,會不會是有人盜用了
  朱某:其實我們想給老百姓發點紅包,在網上推一推,也沒什麼……
  王某(插話):這事已經過去了,談這些都沒有必要了。
  華商報:有報道說,活動中有人受傷了,當時活動開展了多長時間,有沒有超出預期
  朱某:沒人受傷,哪有人受傷啊,活動就開始了半個小時,確實超出了預期,我們開始是想弄一個小時。
  王某(插話):後來人越來越多,我們怕出事,就叫停了。
  華商報:撒錢的行為在外人看來,缺乏一定的尊重,你怎麼看
  朱某:其實當時真沒想這麼多,一開始也是想發錢的,但人太多了,就扔了,我覺得沒什麼,別人也這麼做啊,這件事我們又沒違法,也沒人受傷,如果違法了,咱們今天也不可能坐在這裡談這件事。
  王某(插話):我們只是想好好做企業,給老百姓更多的實惠,掙點錢,再回報給社會。
  華商報:公司成立只有半年時間,註冊資本200萬,撒10萬元讓社會很難理解你們沒有目的。
  朱某:我給你說實話,這個公司只是一個子公司,我們總公司在武漢,我是那個公司的副總,是生產建築材料的大企業,拿出幾千萬來都沒問題,但這不是錢的事情,我們只是讓更多人得點實惠,拿點紅包,沒什麼,而且我們公司的很多業務都是在信陽開展的,回報給信陽老百姓一些實惠。
  華商報:截止到現在,總共散出去多少錢如何看待網上的評論
  朱某:也就十幾萬塊錢,第二天還有人來領錢,我們也給了,具體數字沒有算過,這段時間被騷擾得太忙了,而且這個活動過去了。
  (原標題:信陽撒錢事件網絡時代的推廣狂歡(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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