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出台網民留言和網絡輿情辦理工作暫行規定
  網民反映簡單問題5日內辦結
  每日甘肅網-蘭州晨報訊(首席記者 崔亞明 通訊員 黃敏)12月16日,記者從蘭州市政府獲悉,蘭州市政府日前出台的《網民留言和網絡輿情辦理工作規定(暫行)》明確要求,今後,各縣區、各部門、各單位“一把手”作為網民留言和網絡輿情辦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切實落實網民留言和輿情辦理,在收到網民留言後,對反映問題相對簡單的網民留言,應在5個工作日內辦結。同時,承辦單位在辦理網民留言過程中不得公開“留言人”相關信息。
  網民反映 簡單問題5日內辦結
  根據規定,今後,各縣區、各部門、各單位收到轉辦的留言或受理本部門留言後,對反映問題相對簡單的網民留言,應在5個工作日內辦結。確因客觀原因不能及時回覆的,承辦單位需向交辦單位申請延期答覆。對確屬不在職權範圍內的轉辦留言,需說明理由並及時退回;對確屬不在職權範圍內的本部門留言,要及時移入中轉留言箱,由蘭州市數字辦統一轉辦。
  在具體辦理時,留言回覆涉及問題因客觀條件限制或其他原因無法辦理,需以後解決的,要將情況解釋清楚,取得網民的理解和支持。對網民的建言獻策,要認真對待,作為決策參考的相關資料,回覆時需說明採納情況。
  不得公開 “留言人”相關信息
  承辦單位在辦理網民留言過程中,應嚴格遵守保密紀律和《國家信訪條例》,不得泄露國家機密和網民反映的不宜公開的內容;不得向無關人員談論不宜公開的處理情況;不得將控告、檢舉材料及有關情況透露或者轉交給被控告、檢舉的對象,不得公開“留言人”姓名、單位、聯繫方式、家庭住址及IP地址等信息。
  此外,留言回覆應該嚴格遵循“誰回覆,誰負責”的原則,承辦單位對回覆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要負全責。網民留言辦理回覆要做到文字簡明扼要,內容問有所答,表述清晰完整,措辭得當平和,用語禮貌文明。同時,蘭州市將建立網民留言回覆及輿情信息辦理情況質量評價體系,每季度對回覆及辦理情況質量進行考核排序。
  留言辦理 “一把手”是第一責任人
  根據規定,各部門、各單位要虛心接受意見和批評,凡是有條件解決的,要在規定時限內儘快解決;因條件限制短期內不能解決的,應納入計劃逐步解決;對不符合法規和政策規定的,要實事求是地向網民說明情況。
  同時,蘭州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將負責督查辦理網民留言和網絡輿情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全面提高回覆質量。網民通過人民網和市政府網站給市委書記、市長的留言,由蘭州市數字辦負責辦理;給市政府其他領導的留言,將由市政府辦公廳相關業務處室負責辦理;給縣區、市直部門和市屬單位的留言,由各縣區、各部門、各單位負責辦理。
  各縣區、各部門、各單位“一把手”作為網民留言和網絡輿情辦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切實把網民留言和網絡輿情辦理工作提上位、抓上手,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原標題:蘭州規定:網民反映簡單問題5日內辦結)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xf81xftpr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